2023年3月,開封市祥符區人民法院立案窗口陸續收到以劉某及A建設公司為被告的立案申請,均是參與建設某項目工程的工人追索勞務工資。為集中化解矛盾糾紛,立案人員在征得原被告雙方同意的基礎上,將該批案件引入訴前調解程序,并提醒已提交訴訟材料的當事人通知其他工友盡快準備材料、參與集中調解。最終,該批勞務糾紛共計30余人提交材料,訴訟標的額最小的800余元,最高的2萬余元。
4月17日,祥符區法院聯合區總工會、區檢察院、當地鎮政府對該批勞務糾紛進行集中調解。區法院黨組書記、院長孫照君,區法院黨組成員、副院長李莉,訴調對接中心主任李軍,市總工會法律和社會工作部部長燕飛宇、區總工會法律部部長李豫奎、當地鎮政府工作人員等參加集中調解,區檢察院對調解過程進行見證、監督。
調解現場,原告方表示,工人都是跟隨劉某丈夫在某項目干活,后劉某丈夫突發疾病去世,項目轉至劉某承包。工程結束后,由于A建設公司未結清工程款,被告劉某無法支付工人工錢,原告工資一直被拖欠。被告A建設公司表示,由于劉某及其丈夫承包的項目工程質量存在一定問題,材料、人工浪費巨大,項目管理混亂,上報數據多變,且劉某不肯配合,因此公司暫停向劉某支付工程款。公司本著對勞動者負責的態度,為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,在當地鎮政府的協調下,項目部也正在積極統計相關工程款項。被告劉某未到場參加調解。調解員在充分了解雙方訴求后,協助雙方核對記工單據、理清欠款明細。A建設公司表示,可以基于社會責任墊付農民工工資,但由于劉某項目管理問題,墊付工資存在超額支付的可能,保留后續向劉某追償的權利。最終,原告方撤回對劉某的起訴,與A建設公司當場達成調解協議。
此次涉農民工勞務糾紛集中調解,實現府院聯動,充分發揮“法院+工會”化解勞動人事爭議糾紛職能作用,不僅加強司法調解與“總對總”工會組織調解的協作,還通過程序銜接、資源整合、信息共享實現勞資糾紛解決主體多元化、方式社會化、工作規范化,更好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,構建和諧勞動勞務關系。(開封市祥符區人民法院 靳永朝、張亞慧)